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是实现城乡资源合理配置、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有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权益。2018—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均作出专门部署。2020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在2015年原有33个试点县(市、区)的基础上,又选择了一批重点地区开展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十四五”时期,将在试点地区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和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的基础上,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制度安排和具体路径;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通过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发展乡村产业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