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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大力推进以工代赈规范提升行动 进一步发挥“赈”的作用

发布时间:2021/11/05
来源:政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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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年印发《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开展2021年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规范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以来,各地进一步强化以工代赈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出台文件、完善制度、宣讲培训、组织检查等方式,推动群众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政策要求走深走实,将国家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市县和基层一线,全力打通以工代赈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完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河北、吉林、安徽、河南、陕西等省份已印发实施“十四五”省级以工代赈实施方案,山西、湖南、广西、重庆、四川、青海等其他省份正在加快本地区“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起草印发,谋划部署“十四五”时期以工代赈各项工作。安徽省健全以工代赈项目常态化监管巡查机制、定期调度机制、重点督导机制、问题通报机制、跟踪问效机制,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四川省出台关于规范以工代赈群众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台账、村民自建方式实施以工代赈项目等10个规范性文件,将以工代赈政策要求细化为操作指南,推动在基层更好落地落实。

组织政策培训,强化工作队伍建设

  各地采取集中培训、现场观摩、交流学习等方式,分期分批对从事以工代赈工作的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吉林、黑龙江、贵州、湖南、重庆、青海、安徽、甘肃等省份通过召开视频会、集中培训会等方式,指导基层以工代赈业务人员掌握以工代赈政策内涵和工作要求。湖北省召开以工代赈项目谋划管理培训暨现场推进会,深入解读以工代赈政策要求,系统培训以工代赈项目谋划储备工作。陕西省召开全省发改系统以工代赈工作视频培训会,对省市县以工代赈干部进行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云南省分滇西、滇东和滇南3个片区召开以工代赈政策宣讲暨现场观摩交流会。四川省召开以工代赈项目管理暨推广以工代赈方式联合调研座谈会,分片区组织现场观摩交流,对21个市州149个县区以工代赈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内蒙古自治区召开以工代赈业务培训会,对8个盟市33个旗县区以工代赈干部进行系统培训。宁夏回族自治区召开全区以工代赈工作培训会,深入解读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及相关政策要求。河南省召开全省灾后重建以工代赈项目专题培训会,对受洪涝灾害严重的7个省辖市、1个示范区和27个县(市)讲解以工代赈政策内涵、项目申报、组织实施等内容。

开展项目检查,全面落实政策要求

  河北、内蒙古、安徽、江西、贵州、重庆、甘肃、青海、新疆、新疆兵团等地采取市县自查、省级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市县以工代赈项目推进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吉林、湖北、四川、云南等省份建立省级分片督导机制,对全省各市州以工代赈项目开展全覆盖分片督导检查。湖南省组织4个检查组,对11个市州37个县区以工代赈项目开展全覆盖交叉检查。河南省组织开展以工代赈交叉检查业务培训,分10个检查组完成10个省辖市、41个项目县交叉检查。福建省在实地督导、调研检查等传统方式的基础上,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部分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暗访检查。

细化操作规程,提升项目实施质量成效

  各地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制订的《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工作指南(试行)》要求,细化印发具体工作通知,全面规范2021年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推动以工代赈工作制度化、流程化、标准化。甘肃省制定《以工代赈项目资料整理参考要点》,指导市县统一规范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手续、文件档案资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以工代赈项目实行月调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展,督促市县合理安排项目进度,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程序,及时对已完工项目开展资金绩效评价,确保以工代赈资金发挥实效。新疆兵团结合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情况,印发《关于认真组织实施好兵团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既定部署安排,督促指导地方抓好以工代赈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传导、压力传导和工作要求传导,全面提升以工代赈工作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以工代赈“赈”的功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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