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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我国自主建造的LNG(液化天然气)运输船“大鹏月”顺利靠泊中国海油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简称广东大鹏LNG)接收站码头,这是广东大鹏LNG SPA合同(液化天然气购销合同)项下交付的第800船货物,标志着中国大陆首份进口LNG合同执行达成新的里程碑。
广东大鹏LNG是中国大陆首个进口LNG试点项目企业,也是中国海油在东南沿海地区布局的重要LNG项目运营企业,其肩负着为国内进口LNG产业发展“先行先试”及为粤港澳大湾区供应清洁能源的使命。广东大鹏LNG的SPA合同是中国大陆首份进口LNG的购销合同,自2006年5月接卸首船至今,SPA合同执行顺利,为广东大鹏LNG持续安全可靠供应大湾区提供了重要保障。
据统计,SPA合同项下800船LNG共计接卸5294万吨,约占广东大鹏LNG同期总接卸量的64%。SPA合同的执行也为大湾区带来了可观的环境效益,据测算,与使用同等热量的煤炭相比,可实现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烟尘和氮氧化物分别减排1.85亿吨、169万吨、88万吨和1534万吨,二氧化碳减排效果相当于植树3.7亿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