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报记者:
“十四五”时期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领导小组办公室有什么具体举措?
马强:
开展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试点示范,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12月以来,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支持上海崇明岛、湖北武汉、重庆广阳岛、江西九江、湖南岳阳开展绿色发展示范,支持浙江丽水、江西抚州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比如,在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方面,上海崇明岛强化“三管控一留白”综合管控机制,湖南岳阳创新“厂网湖岸一体”治理模式;在科技助力绿色发展方面,湖北武汉构建“人机共治”智慧治水模式;在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江西九江以“五化改造”破解“化工围江”难题;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面,浙江丽水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并推动核算结果应用,江西抚州实体化运作“两山银行”;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方面,重庆广阳岛建立“一院一室”跨区域司法保障机制,等等。
“十四五”时期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试点示范,关键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中办、国办印发实施的《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要求,深入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示范,着力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等四方面取得新突破,系统破解生态产品度量难、交易难、变现难、抵押难等四方面难题,率先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
(一)着力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上取得新突破。合理度量生态产品的货币价值,将绿水青山蕴含的经济价值显现出来,是政府保护补偿和市场化经营开发等价值实现路径的基础和前提,可以有效破解生态产品“度量难”问题。
从已有探索实践看,浙江丽水发布《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指南》,开展了市、县、乡、村四级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广东深圳出台《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技术规范》,实施GDP与GEP双考核。但现有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统计基础不牢、体系不全、数据来源不一,价值核算结果认可度不高,需要系统加以突破。一是摸清生态产品本底。依托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明确生态产品权责归属。摸清生态产品数量、质量等底数,形成生态产品目录清单。二是构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在摸清生态产品本底基础上,针对价值实现不同路径,构建基于行政区域单元生态产品总值和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两套评价体系,为政府和市场应用奠定基础。三是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系统应用。将价值核算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推动经济发展与生态产品总值“双考核”。
(二)着力在生态产品市场化经营开发上取得新突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可以将生态产品资源最优化配置、价值最大化实现,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从而破解生态产品“交易难”问题。
从已有探索实践看,江西资溪大觉山、大余丫山等地区依托良好自然生态本底条件,积极发展生态旅游,有效挖掘了自然生态的经济效益;浙江丽水整合优秀农业主体,创建“丽水山耕”等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有效提升了生态产品溢价价值。但生态产品经营开发仍面临着供需对接不精准、价值实现模式不丰富、权益交易不充分等问题,需要系统加以突破。一是推进生态产品供需精准对接。搭建生态产品资源方与投资方、供给方与需求方之间的桥梁,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提升社会关注度。二是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探索物质供给、调节服务、文化服务等三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模式。三是推动生态资源权益交易。在试点探索基础上,完善相关交易机制,扩大市场交易品种和规模。通过政府管控或设定限额的形式,创造权益交易的供给和需求,合法合规开展指标交易。
(三)着力在生态产品保护补偿上取得新突破。更好发挥政府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是对市场发挥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的有力支撑。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并不是包打天下、无所不为,而是在保护补偿、基础投入、体制改革等市场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的领域,发挥应有作用,助力市场化经营开发,从而共同破解生态产品“变现难”问题。
从已有探索实践看,云南、贵州、四川三省开展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浙江、安徽两省开展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通过水质考核目标,分配补偿资金。湖北鄂州对辖区内各县(区)生态产品总值进行核算,并据以推动生态受益地区向生态输出地区进行补偿。但生态产品保护补偿仍面临补偿不精准、赔偿不全面等问题,需要系统加以突破。一是完善纵向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参照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生态保护红线等因素,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机制。二是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综合考虑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生态产品实物量及质量等因素,完善横向保护补偿标准,形成长效机制。探索产业转移、共建园区、人才培训等多样化横向保护补偿方式。三是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健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方法和实施机制,推进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内部化。
(四)着力在金融助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上取得新突破。金融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高效催化剂。通过创新绿色金融工具,以生态资源抵押等方式,将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为市场经营开发主体提供资金保障,可以有效破解生态产品“抵押难”问题。
从已有探索实践看,江西抚州创新“古屋贷”金融产品,以古村落建筑为抵押物发放贷款,用于古村落保护和民宿等新业态开发利用;浙江丽水将生态产品使用权(经营权)、生态产品未来收益权、生态信用等作为抵押物,创新推出“三贷一卡”模式。但多数金融机构仍以抵押物价值和未来收益“现金流”作为放贷重要标准,不利于生态产品价值有效实现,需要系统加以突破。一是创新金融产品。依法依规开展使用权抵押、产品订单抵押等绿色信贷业务,探索“生态资产权益抵押+项目贷”模式,在具备条件的地区鼓励探索金融产品创新。二是提升金融服务质效。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探索生态产品经营开发区域使用权出让管理机制。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生态产品经营开发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三是开辟绿色金融新领域。探索生态产品资产证券化路径模式。
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有关方面按照《意见》要求,加大探索实践力度,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宣传解读。组织开展宣讲,编制解读书籍,推动各方面理解和把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内涵要义。加强经验交流共享,强化各方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直观认识,推动好经验好做法互学互鉴。
二是深化研究探索。会同有关部门再选择一批具备条件的地区,围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供需精准对接、可持续经营开发、保护补偿、评估考核等方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探索,并选择一批试点成效明显的地区,着力打造一批示范基地。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加强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创新研究。
三是加大支持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制定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配套政策制度,印发实施《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规范(试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提供长期稳定融资支持。研究在土地使用、资金统筹、项目审批等方面的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