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于招标公告发布前在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计划,招标计划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招标估价、招标方式及预计招标时间等内容。招标计划可采用定期或适时的方式发布,但与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间隔不少于30日。
招标人应重视清标工作,施工类项目原则上应进行清标。招标人可以自行或采用邀请专家方式进行清标,清标人员数量为5人以上单数,清标要素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设置,同时需对评标专家的评审意见进行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