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管,结合实际情况,山东省东营市进一步遏制围标、串标等不法行为,提高招标投标监管效能,持续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一是建立标后评估制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管部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标后评估等形式,加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事中事后监管。对已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按比例随机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处理。对已完成招投标活动的重点工程项目、评标中有重大异议的项目以及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评估。评估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评标委员会评标行为和评标结果、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和代理水平、投标人投标行为以及监管部门责任人员监督行为等进行系统分析、评价和总结。标后评估结果纳入信用评价管理,并分别向各市场主体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反馈。强化施工现场监管“联动”,加强对现场项目班子组建情况进行监管。对变更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进行重点监管。8月份开展东营市建筑市场“打非治违、正本清源”专项行动。通过专项行动发现,在建工程项目主要存在未批先建、桩基工程由建设单位发包、建设单位无工程款支付担保,项目经理、总监未按照合同约定到岗履职等问题。针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详细制定下一步整改措施。这次检查反映出虽然工程建设项目依法依规进行了招标投标,但是在后续项目施工过程中部分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更加突显标后评估的重要性。
二是畅通投诉渠道,严打违规行为。在监管工作中,不断健全投诉举报接收、转办、反馈机制,并将投诉举报的法律依据文件在单位门户网站发布,通过网民反映、媒体舆情、群众举报、线索移交等渠道受理建设工程招投标投诉举报。在处理过程中,做到不论是对招标人还是投标人,坚持以法律为第一准则,一把尺子量到底,对违规单位和个人,不徇私情、严格处罚,不断净化招投标市场环境。
三是实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制度。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实行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制度。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人员签署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未签署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的各方不得参与东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自2020年11月以来,在建设工程项目资格审查环节要求投标人出具《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不按要求提供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