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记者从上海市司法局了解到,近日,上海仲裁委员会获得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一工作组观察员席位,成为中国第一个获得该工作组观察员席位的仲裁机构。
据上海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范铭超介绍,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贸易法委员会)是国际贸易法领域联合国系统核心法律机构,贸易法委员会的成员由60个国家组成,成员组成代表了不同地域以及世界上的各大经济和法律体系,中国是贸易法委员会成员国。
范铭超进一步表示,联合国国际贸易法领域法规案文由贸易法委员会提出、起草和通过,起草过程的参与者包括委员会成员国、主权国家观察员、政府间国际组织观察员和非政府组织观察员,其中成员国享有投票权,观察员享有除了投票权以外的参与讨论、阐明立场和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
“贸易法委员会一共设有6个工作组,此前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北京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曾经获得聚焦于仲裁工作本身的第二工作组观察员的席位。”范铭超介绍。
范铭超称,第二工作组只谈仲裁,而第一工作组聚焦营商法治环境。贸易法委员会第一工作组聚焦中小企业国际商事立法和规则制定工作,中国仲裁机构从未获得该工作组的观察员席位。“在近期,通过丰富的案例实践,以及在上海建设国际科创中心、提升国际营商和法治环境的过程中所积累的争端预防与解决的经验,上海仲裁委员会向贸易法委员会秘书长论证了中国仲裁机构参与中小企业国际商事立法和规则制定工作的相关性和必要性,从而成为首个获得贸易法委员会更广泛的商事立法领域观察员席位的中国仲裁机构。”范铭超告诉记者。
他透露,未来,上海仲裁委员会将充分利用在工作中积累的针对中小微企业争议预防与解决的经验,在科创企业、中小微企业界以及立法部门、实务部门等范围内积极组织研讨、调研,确保将中国在与中小微企业相关的营商环境、法治环境建设中的成功经验有效传递到国际规则制定的平台上,从而贡献中国智慧。
“作为中国的仲裁机构,上海仲裁委员会也将与我国政府代表团紧密配合,充分把握发言机会,积极参与国际立法讨论,发挥民间外交的功能,为我国在国际规则制定过程中争取更大的话语权做出努力。”范铭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