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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从四方面深化落实政采改革

发布时间:2019/12/0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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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财政局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面持续发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推行“政采贷”,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落实“互联网+政府采购”,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首先,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为中小企业获取订单“开小灶”。通过采取预留份额、价格优惠等措施,不断优化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竞争环境。一方面明确政府采购预算预留份额,在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时,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实施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一方面明确给予价格扣除。非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明确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6%-10%的价格扣除。截止到今年三季度,全市完成政府采购预算达74亿元,其中,授予中小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达52亿元,占政府采购总合同金额的70.3%

第二,推出“政采贷”,积极搭建银企融资供需桥梁。“政采贷”是由常州市财政局与合作银行共同推出的一项服务中小企业的金融创新产品,通过“政府+银行+采购”的模式,为中标企业提供相应额度的融资贷款,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政采贷”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特点:一是无抵押纯信用。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合同,为中标企业提供融资贷款;二是办理时间短。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到发放贷款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三是贷款利率低。原则上上浮不超过基准利率的30%,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同时,通过常州市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实现线上运行,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申请贷款的便捷度,截至9月底,“政采贷”累计开展融资项目17笔,金额达3380万元。

第三,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贯彻落实好《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文件精神,集中清理了一批阻挠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限制和壁垒,降低了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交易成本,依法保障政府采购供应商公平竞争。一是梳理取消政府采购交易中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采购文件审查、原件核对等事项;二是能够采用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相关材料;三是不得以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四,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以技术创新优化政务服务。该市逐步构建“四位一体”的互联网+政府采购平台,即“一个政府采购网站+一个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一个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管理系统+一个政府采购监管系统”,分别在政府采购的信息公开透明、提高采购效率、规范操作流程和提升监管能力方面发力。一是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执行交易系统。实现政府采购审批和核准事项“不见面”办理和“无纸化”审核;二是加快实施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积极推进通用类货物的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探索实施在线询价、在线公务舱等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三是实行政府采购活动动态监管。对关键节点进行自动监控和限时预警,统一交易规则、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逐步实现政府采购数据“全市一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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