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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实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发布时间:2019/10/10
来源: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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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发展改革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和《浙江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1920号)916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要求全省发改部门于今年底前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实施办法》正文主要对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定义、内容、程序和要求等作了具体规定。同时按照浙江省政府要求,编制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制作指引及执法规范用语音像记录事项目录和执法行为用语指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目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表四个附件。

三项制度的制定和全面推行,有效规范全省发展改革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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