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发展改革工作 > 发改法规 > 地方信息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四举措”加强政府合同审查工作

2019/03/12 法规司

2018年,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加强政府合同审查力度,共审查政府合同87宗,出具法律审查意见约250条,涉及投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信息平台建设、课题委托、技术咨询服务等多个领域,合同金额达1.1亿元,有效地防范了法律风险。主要做法:

一是优化审查流程,提高审查效率市发展改革委严格落实政府合同四审工作流程。所有合同均要求业务处室一审、法制机构法务人员二审、重大合同法律顾问三审、法制机构负责人四审,做到审核细致、意见具体,提出的审查意见均被业务处室采纳,在正式合同签订前予以落实,避免了法律风险。根据委内《政府合同管理办法》,法制机构坚持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5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查意见,以提高合同审查效率促进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是突出审查重点,提高审查质量在审查内容上,重点突出对合同主体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权利义务是否对等、价款确定是否有据和违约责任是否明确等方面的审查;在涉及领域上,突出对合同金额50万以上、涉及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等重大合同的审查。同时,细化审查领域,根据合同涉及的领域和类别区分审查,提高审查质量。

三是普及示范文本,强化合同规范。市发展改革委梳理了国家、省、市政府合同示范文本203份,制定了示范文本目录,并在办公内网设立政府合同示范文本专栏,促进全委优先适用政府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对于可以适用示范文本而不适用且无合理理由的,法制机构一律退回送审部门修改。2018年,市发展改革委适用政府合同示范文本订立的合同约占合同总数的60%,既提高了合同拟定效率,又确保了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

四是加强培训,提高审查水平。为提高全委依法履约、防范合同风险的意识,提升审查人员的法律业务素养,市发展改革委每年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培训,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探讨合同审查方法,总结合同审查经验。如邀请PPP研究专家清华大学王守清教授讲授PPP有关知识,提高PPP合同的拟定与审查水平。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