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创造“雄安质量”,建设“廉洁雄安”,2019年1月11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制定印发《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同日起施行。雄安新区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及其管理活动,适用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