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次宪法修改建议将这个内容明确载入宪法总纲。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依法治国题中应有之义。我们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并长期执政,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首先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都是错误的、有害的,都是绝对不能接受的,也是从根本上违反宪法的。
(2018年1月19日在中共十九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