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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文书是案件审理部门履行职责的载体和手段,案件审理的每个环节和步骤几乎都离不开审理文书,其质量和水平是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乃至整个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反映。案件审理工作要实现高质量,必然要求推进审理文书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审理文书质量。因此,《意见》第8条对统一规范审理文书进行了强调,要求结合工作实践,不断规范和改进审理文书,突出党内审查特色,善于运用纪律和法律语言、全面客观表述违纪违法犯罪问题,全面真实反映态度和认识、剖析违纪违法思想根源,充分体现案件审理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
【典型事例】
2018年7月,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中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审理流程及文书规范(试行)》,在明确中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审理流程的同时,对工作中常用的17类23种文书的制作进行了规范。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案件审理部门要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审理重点,在审理报告、处分决定等审理文书中,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单列表述并处理到位,推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取得良好效果。
审理文书中,结合审查调查对象忏悔反思或检讨材料,真实反映其态度和认识,深入剖析违纪违法的思想根源,特别是在理想信念宗旨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其接受组织教育挽救的思想转变过程等内容,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充分体现出来。
【点评】
突出党内审查特色就是审查处理党员干部要首先审查其违纪违法行为是否违反党章党规党纪,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体现出抓早抓小的要求。案件审理工作中,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准确概括和评价审查调查对象违纪违法行为的本质和特点,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把政治成因和政治影响揭示出来、深挖到位。同时,审理文书要全面客观反映审查调查对象违反党纪和违法犯罪问题,体现纪法“双施双守”。其中,违反党纪要全面表述其违反“六项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违法犯罪既要单独表述职务违法和非职务违法,也要单独表述职务犯罪和非职务犯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