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景德镇市按照“大手笔、大格局、大规模”的要求,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今年,全市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13920户,现已完成棚户区改造征收6227户,占比44.73%。大量老旧城市棚户区得到系统改造,中心城区范围内城市基础设施全面升级,并在棚改红线范围内规划建设了大量公园和公共绿地。
在棚改进程中,景德镇市始终坚持“四个结合”,以城市“双修”标准推进棚改工作。一是与提升城市形象相结合。将生态系统修复,停车场、公园、城市门建设,街区立面改造项目涉及的大量居民房屋的改造搬迁纳入棚户区改造。二是与优化城市交通相结合。为优化交通清“梗阻”,将麻石弄、戴家弄等城区30条“断头路”优化贯通工程中老旧房屋征收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三是与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结合老城保护利用,实施了东城棚改、老城棚改等项目。四是与改善民生相结合。结合全市陶瓷系统老楼危楼较多、城市内涝比较严重等实际情况,将城区低洼易涝、陶瓷老工厂宿舍危楼等纳入棚户区优先改造范围。通过棚改,全市的城市面貌和市民居住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品位显著提升,普通市民尤其是棚户区居民,通过棚改共享城市发展成果,对城市的归属感和自豪感进一步加强。
(资源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