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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大力扶持民营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17/08/29
来源:地区振兴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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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泸州市大力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地方经济结构优化调整。上半年,实现民营经济增加值471亿元,同比增长10.2%,增速居全省第一位。

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支持民营企业争取国、省专项补助和贷款贴息等资金补助,全市民营企业项目占申报项目总数的60%以上,争取资金占补助资金总额的40%以上,重点用于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技术研发、技术改造、产业升级和国际市场开拓等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补贴。

二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面梳理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民营企业享受增值税、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等税收优惠政策。实施“营改增”全面扩围等结构性减税政策,3288户企业被纳入试点范围。上半年,全市民营经济纳税人减免国税约6.4亿元,通过“银企税互动”发放信用贷款3432万元,减免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6361万元。

三是创新金融扶持方式。鼓励银行开展应收账款质押、信用贷款等业务,允许采用抵押、质押和信用担保等反担保方式,设立30亿元的“应急转贷资金”。出台《泸州市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实施细则》,推动企业贷款综合平均成本降至8%以下,为民营企业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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