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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焦作市首部地方性法规——《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3月10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出台,标志着焦作北山治理和保护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对于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保护和改善北山生态环境,推进美丽焦作建设,加快焦作市转型升级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共6章45条,包括总则、规划与管理、保护与利用、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系统总结了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的成功经验,对焦作北山生态环境保护和利用、县乡两级政府的主体责任、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联合执法、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监管职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制度规范,是一部创新内容较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规。
(资源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