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泸州将有序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市计划改造危旧房棚户区9000户,其中货币化安置4500户。此外,各区县将对接国开行和农发行,出台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和城中村集体土地征收货币化安置,预计2017年三区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100%、四县达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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