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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平原县:创新探索五项机制
走实新时代以工代赈助民就业共富之路
近年,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在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构建了领导协调、项目谋划、劳务管理、宣传培训、报酬落实等五项机制,不仅解决了乡村留守劳动力因年龄大、技能低、离家不便造成的增收缺少门路问题,还优化了农村基层治理。2022年,平原县共实施了10个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带动5954名群众就近就业,人均增收8977元,累计开展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25场。2023年,平原县筛选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储备项目19个,预计带动4000余名群众就近就业。
一、领导协调机制。以工代赈工作涉及单位多、范围领域广、政策性强,推进工作需要强有力的领导协调机制。县级层面。将推广以工代赈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挂帅,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发改局牵头协调,17个部门(业主单位)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各科室共同参与。乡镇(街道)层面。乡镇(街道)成立工作专班,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研究部署、推进落实,并明确1名分管同志靠上抓,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村(社区)层面。由村“两委”负责做好群众摸排登记和宣传服务等工作,形成上下贯通、协调有力、推进高效的组织网络和领导机制。
二、项目谋划机制。项目是落实以工代赈政策的载体,直接关系到推广以工代赈工作成效。梳理项目清单。年初,县发改局组织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聚焦政府投资的交通、水利、能源、农业农村、城镇建设、生态环境等多个领域,根据各领域适用推广以工代赈的年度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结合项目建设内容和用工环节,形成重点工程实施以工代赈年度项目清单。同时根据项目变化及时补充。明晰用工环节。对纳入清单管理的重点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在编制可研报告时,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原则,挖掘主体工程建设及附属临建、工地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方面用工潜力,安排工作岗位、测算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并在项目审批时予以把关。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简易项目,简化项目手续,并报发改部门备案。加强跟踪指导。发改系统内部建立以工代赈工作会商机制,由农经科牵头,重点项目服务中心、投资科等共同参与,指导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对用工环节、用工岗位进行对接论证,最大限度挖掘用工潜力。
三、劳务管理机制。对接人社部门,联合乡镇(街道)、村“两委”开展劳动力摸底调查,逐一标注农村劳动力、城镇低收入人口、就业困难群体、返乡农民工、防返贫监测对象等信息,按照年龄、性别、工种等进行分类登记。县、乡两级建立以工代赈务工人员台账及务工意向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成立劳务组织,与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对接,在乡镇(街道)为民服务大厅设立劳务咨询台,及时发布用工需求,动员登记在册人员参与务工,组织开展劳动力输送。
四、宣传培训机制。新时期以工代赈内容丰富、专业性强、普适性广,但社会认知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县发改局牵头,通过在电视台开设专栏,印制以工代赈知识手册、明白纸等方式,宣传以工代赈政策内容、参与途径等,将“政策是什么、应该怎么干、群众怎么参与”讲明白、说清楚,在全社会形成以工代赈的浓厚氛围。组织专业技能培训。依托县级劳动技能培训机构、职业中专等平台,统筹各类培训资金和资源,开展技能培训。开展现场培训。劳务组织、施工单位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依托现场设备和场地,及时做好务工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劳动技能。
五、报酬落实机制。强化县级层面资金保障。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实施以工代赈政策的重点工程项目,优先组织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政策性开发金融工具、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等,优先落实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强化资金发放管理。由县直部门、乡镇(街、区)、项目单位三方负责,建立统一规范的用工名册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经务工人员签字确认后,通过银行卡发放至本人,并将劳务报酬发放台账送县级相关部门备案。建立报酬发放担保制度。发挥县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对项目劳务报酬发放提供担保,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建立奖惩机制。对恶意拖欠、克扣劳务报酬的单位、劳务组织(负责人)列入失信黑名单,限制其参与政府项目投标建设。对表现良好的单位、组织予以表扬并优先授予诚信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