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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100余万农村低收入群众就近就业增收

发布时间:2021/09/14
来源:振兴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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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印发实施了《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意见》(简称《意见》),推动在补齐“三农”领域基础设施短板、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配套设施提档升级、丰富乡村文化生活中寻找切入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一批项目,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全面振兴。当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召开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部署会,对贯彻落实《意见》作出动员部署。目前,各地在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林草等领域谋划实施了一大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2021年预计可带动100余万农村低收入群众就地就近就业,计划发放劳务报酬30余亿元。

各地迅速落实,推动以工代赈成为

实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的重要方式

  天津、广东、云南、甘肃等26个省份发展改革部门联合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林草等部门细化了具体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河南、陕西、新疆等25个省份建立了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的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部门沟通协调机制(或联席会议制度);河北、黑龙江、四川18个省份组织召开了推广以工代赈工作部署会议;福建、重庆、贵州、甘肃等19个省份分别形成了在农村生产生活农村交通水利文化旅游林业草原基础设施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项目库或项目清单;吉林、江西、青海等18个省份建立了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激励表彰机制。

凝聚政策合力,撬动各方资金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各地充分发挥部门合力,迅速扩大了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数量和资金投入,各类财政资金“赈”的作用进一步强化。如,天津市印发《天津市以工代赈重点项目清单》,在涉农领域投资9亿元、拟实施35个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甘肃省结合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建立了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储备了一批采用以工代赈方式项目。贵州省建立了“省级统筹、市州指导、县区组织、单位实施”的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工作机制,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福建省明确“十四五”期间每年在发改、农业农村、交通、水利、文旅林业等部门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相关领域广以工代赈方式。广东省在林业领域选取4个营造林项目,全部采用以工代赈方式组织实施。

凸显赈济功能,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

  各地谋划的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实施后,预计将带动100余万脱贫人口和其他低收入群体就近就业,助力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难题。同时,各地以当地农民工平均收入水平为参照,合理确定了劳动报酬发放的指导标准,确保劳务报酬足额及时发放,将有效提升脱贫人口工资性收入。如,四川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400余个,带动低收入群众就业2.52万人,计划发放劳务报酬1.3亿元。安徽省采取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带动低收入群众就业1.1万余人,计划向群众发放劳务报酬近6000万元。重庆市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作为以工代赈的重点方向,2021年将统筹建设10个乡村振兴以工代赈综合示范工程。其中,5个专门针对易地扶贫安置区实施配套设施建设。

坚持扶志扶智,通过以工代训提高务工群众就业能力

  各地在实施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时,统筹各类培训资源,结合农村劳动力就业意愿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用工需求,通过委托项目实施单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实训和以工代训。如,甘肃省在项目建设中,采取“边培训、边上岗”的方式,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以工代训、实训等就业技能培训8578人次,有效激发了低收入人口的内生动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中,目前已累计开工98个,开展以工代训7704人次,有效提升了当地群众务工技能和文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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