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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22/12/29
来源:振兴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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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巩固生态保护补偿阶段性成果,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首都生态文明建设,近日,北京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制定印发《北京市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了四个方面的重点改革任务措施。一是完善重要生态环境要素的分类补偿制度。分别聚焦森林、水流和耕地等重要生态环境要素,针对性完善补偿制度。此外,逐步探索统筹保护模式,科学合理推进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统筹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优化纵横结合的综合补偿制度。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纵向补偿,强化生态涵养区保护补偿,健全跨区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促进生态受益地区与保护地区利益共享,强化首都生态安全保障。三是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完善市场交易机制、拓展市场化投融资渠道以及探索多元化补偿方式,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四是完善补偿配套措施,发挥政策合力。通过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发挥财税调节作用、强化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完善生态产品价值评估和统计等配套政策,为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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