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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多方筹措生态保护补偿金建立健全多元化纵向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发布时间:2021/12/29
来源:振兴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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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辽宁省按照政府主导、系统推进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结合财力情况,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建立健全多元化纵向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加强重点生态区域综合性补偿。辽宁设立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统筹整合中央和省相关资金9亿元,进一步优化制度设计,大力支持辽东绿色经济区、国家禁止开发区域、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补偿,强化正向激励,夯实绿色发展基础。

  持续健全重要生态环境要素补偿。在森林领域,辽宁统筹整合中央和省相关资金,筹措资金6.77亿元,对全省3489万亩国家级公益林和2040万亩省级公益林给予补偿;在湿地领域,筹措资金0.33亿元,在盘锦和丹东两个国际重要湿地开展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在草原领域,筹措资金0.38亿元,支持全省5个半农半牧县实施草原保护利用补助奖励政策;在河流领域,筹措资金5.95亿元,在辽河干流、东辽河等重要河道和大伙房水源一级保护区实施退耕封育补偿。

  下一步,辽宁省各级部门将密切协作,进一步完善相关领域纵向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生态保护地区积极性,促进全省绿色低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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