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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补偿“双挂钩” 呵护宜昌“母亲河”

发布时间:2021/08/23
来源:振兴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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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黄柏河流域区域、跨部门监管难题,湖北省宜昌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生态补偿机制改革创新,推进夷陵区、远安县以水质约法,共同设立生态补偿基金,并将断面水质达标情况与区域内矿产资源开采挂钩,区域生态治理方面探索了一条新路

  宜昌市2017年12月在黄柏河东支流域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一年后正式出台《黄柏河东支流域生态补偿方案》。机制以流域稳定达到Ⅱ类水质和水质持续改善为目标,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生态补偿原则,市级财政每年专项列支100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夷陵区、远安县每年分别缴纳700万元和300万元水质保证金,实现断面水质达标情况与生态补偿资金额度挂钩;每年100万吨磷矿开采量明确为生态保护成效的奖励指标,建立矿产资源开采指标与生态保护工作成效双挂钩机制。2020年以来鉴于黄柏河流域水质持续变好,进一步优化水质监测指标,适当调整区域磷矿开采总量计划,有效激发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推动黄柏河流域水质持续稳中向好。

  生态补偿方案倒逼流域内工矿企业提标升级,不断加大治污资金投入,累计新建、改扩建井下废水沉淀池66个,安装生活污水微动力处理装置42套,新建垃圾池45个,多数磷矿开采企业排放废水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各级政府组织实施山水林田湖系统生态修复、绿化美化和自然生态保护工程,整治重点河段35公里,清淤疏浚河道50公里,全流域植树66万株,流域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0%以上乡镇主导产业逐步由磷矿开发向生态农业、生态旅游转变。四年来流域水质连续大幅提升,2017年至2020年东支流域Ⅱ类水质达标率分别为72.21%、81.43%、96.04%、97.38%,较实施生态补偿前提升25.1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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