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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剑川县生态综合补偿取得阶段性进展

发布时间:2021/08/02
来源:振兴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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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剑川县作为首批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不断提升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生态保护自我造血能力,生态保护者和建设者的主动参与度明显提升,与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生态综合补偿机制基本建立。

  创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以来,全县共兑付补偿资金1.09亿元,基本形成了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县政府制定公益林补偿与公益林资源增量和管护成效挂钩的奖补标准,对管护成效明显、资源有增量的公益林提高奖补,对管护成效较差、资源增量指标不达标或有下降的公益林下调奖补,林农参与公益林管护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鼓励林农建立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引导林农有序开展产业建设,林农收入不断提升。全面落实天然林保护责任,选聘生态护林员2188人,全县林地管护实现全覆盖。推进“林长制”试点工作,构建起了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

  建立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制度。该县积极争取将剑湖湿地纳入国家重点湿地支持范围,持续高位推动河(湖)长制责任落实,开展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农业面源污染防控补偿试点,推广绿色种植,在政策和税收方面积极支持。建立剑湖流域、黑潓江、白石江、象图河等县内主要湿地、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将县域内地表水跨界断面、出县境断面列入监测范围。探索建立跨县水域生态综合补偿会商制度,积极与周边的玉龙、洱源、漾濞、云龙等县签订跨界水域联防联控协议,制定各流域断面水质“双向补偿”标准,按评价结果进行跨县横向补偿。

  发展生态优势特色产业。统筹推进种养循环、农林牧渔结合,大力发展高原生态农业。全县共培育“三品一标”61个,完成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面积24.9万亩,实施9.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县试点,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程。大力培育区域公共品牌,做大做强中药材、苹果、生猪、奶牛、青花鸡等产业。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产业,鼓励参与生态治理项目的农户适度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发展壮大现有松茸、中华蜂等林下产业。主动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规划,深入推进“旅游革命”九大工程建设,完成省级旅游度假区、旅游城市、旅游强县、名镇名村、精品民宿客栈及精品酒店达标创建,加快沙溪·石宝山国家5A级景区和剑川木雕艺术小镇、千狮山国家4A级景区创建工作

  推动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制度化。建立生态补偿效益的评估机制,制定和完善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及时提供动态监测评估信息,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完善生态价值指标计算体系和生态环境质量评价考核体系,对生态补偿制度预先做出动态调整的机制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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