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水资源保护、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四川省成都市创建从源头激励保护到末端约束治理的全链条水生态补偿机制,大力实施水源保护攻坚战、蓉城碧水保卫战和重拳治水等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理论指导,积极开展水生态补偿标准测算研究。结合《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修订实施,成都市于2015年完成《水源地生态补偿标准测算》研究,通过生态保护总成本法和综合分摊法模型,搭建形成生态补偿测算体系,为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提供有力支撑。
注重源头保护,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激励机制。成都市2011年即设立了市级饮用水水源保护激励资金,经多轮修订后于2020年出台《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考核激励办法》。2016—2020年,市级财政共分配下达金牛、成华、郫都、都江堰、彭州等5个区(市)激励资金7.75亿元,用于开展市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问题整治、规范化建设、水源风险防控基础设施建设、水源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涵养林和人工湿地建设等。
强化末端约束,率先实施断面水质超标扣缴制度。为完善成都市岷江、沱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成都市于2011年启动主要河道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将岷江和沱江流域干流、重要支流以及其他跨界断面分别确定为一、二、三级扣缴断面,按照“超标者扣缴、改善者奖励”原则,依据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对水质不达标、水质下降的区(市、县)实行资金扣缴,对水质明显改善的区(市、县)实行资金奖励。2017年2月修订印发《成都市岷沱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试行)》,进一步增加考核断面和扣缴级别,提高扣缴基数,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2017—2020年,全市共扣缴区(市、县)水质超标资金1.7亿元。
考核激励办法有效激励了地方政府落实水源保护责任的动力,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逐年得到改善和提升,常年稳定达标。2020年岷沱江水系成都段地表水水质总体呈优,优良水质断面率为95.4%,同比上升4.7%,无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全市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获国务院通报表扬,锦江成为全国首批示范河湖建设试点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