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发展改革工作 > 地区振兴 > 生态退化地区治理

川渝共建“六江”廊道 探索跨区域生态补偿

发布时间:2021/08/02
来源:振兴司
[ 打印 ]

  日前,重庆市、四川省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共同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要共同推进长江等“六江”生态廊道建设,谋划和实施一批生态修复重大工程,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实现两地生态共建共享。

  “六江”生态廊道包括长江、嘉陵江、乌江、岷江、涪江和沱江等重点流域。根据《实施意见》,川渝两地将编制《“六江”生态廊道建设规划(2021-2035年)》,统筹上下游、左右岸、水陆域开展生态缓冲带和生态隔离带建设,连通生态廊道,重塑自然岸线,保持长江流域生态原真性和完整性。今后,双方还将探索建立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共同争取国家层面关于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补偿政策,设立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补偿基金,加大对“六江”生态廊道等上游屏障地区倾斜支持。

  《实施意见》明确,两地将共同争取国家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项目支持,开展秦巴山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和修复、长江上中游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还将加强与贵州省的协同,系统解决流域生态退化问题。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负责人表示,双方已明确建立生态修复共建联席会议制度,组建川渝两地生态保护修复专家委员会,全面实施生态修复信息化管理,搭建川渝两地生态修复政策一体化平台,共同制定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的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川渝两地生态修复共建共享制度体系,为生态修复工作提供支撑。

附件:

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