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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贵川共同立法保护赤水河

发布时间:2021/08/02
来源:振兴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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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5月底,云南、贵州和四川三省人大常委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各自的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以下简称共同决定》《条例》),并于7月1日起同步实施。这是三省首次以“共同决定+条例”的方式开启共同立法保护赤水河之路也是中国首个地方流域共同立法。

  共同决定是三省对赤水河流域保护的统一要求,即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责任、统一防治措施的要求,共同推进赤水河流域保护。三省未来将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完善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支持推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统一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标准,加大对流域内污染物的防治与监管;健全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水文、气象、航运、自然灾害等监测网络体系和信息共享系统;协同推进对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和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完善该流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确定补偿标准、扩大补偿资金规模,同时也鼓励建立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推动流域内受益主体参与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三省的《条例》是根据各省实际情况制定,在共同规范流域治理活动的同时彰显地方特色。共有的规范性篇章包括总则、规划与管控、文化传承与保护、跨区域协作、法律责任等内容。贵州《条例》还对生态建设、资源保护与利用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四川省《条例》重点对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绿色发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云南省《条例》增加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相关要求

  三省共同决定《条例》为赤水河流域跨省治理确立了规则,也是对2020年12月通过的长江保护法的进一步延伸,将进一步提升赤水河流域治理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既是地方立法形式的创新,也是流域类保护地方立法的积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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