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发展改革工作 > 地区振兴 > 生态退化地区治理

江西省全流域生态补偿扎实推进

发布时间:2021/04/26
来源:振兴司
[ 打印 ]

  2020年,江西在实施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定额奖补实施办法,对有河流直接汇入长江或鄱阳湖的南昌、九江上饶15个县(市、区)实施定额奖补。截至2020年底,江西全省签订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90份,80%以上县(市、区)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江西省级财政累计下达省内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11.4亿元,其中定额奖补7100万元上下游联动治理格局基本形成。

  同时,江西积极推进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2016年启动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中央及省级财政累计下达赣州市生态补偿资金21亿元。东江流域出水断面水质2016年2018年按月达到III类,2019年年均值达II类,达标率100%水质稳中向好,生态环境明显改善。2019年7月起,启动实施渌水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江西省累拨付萍乡市渌水流域生态补偿资金1.02亿元,江西出境考核断面月均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水环境提升效果明显。

  境内和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的全面实施,推动江西全域水质不断改善2020年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94.7%,与2019年同比上升2.3个百分点;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6.0%,同比上升2.7个百分点,无V类及劣V类水质断面;鄱阳湖点位水质优良比例41.2%,同比上升35.3个百分点,总磷浓度0.058毫克/升,同比下降15.9%;长江干流江西段所有水质断面全部达到II类标准。

附件:

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