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安徽省芜湖市紧密围绕水环境目标管理,不断深化水污染防治,采取多项水环境治理举措,推进水环境生态补偿民生工程再上新台阶。
建立地表水生态补偿机制。印发《芜湖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将长江、漳河、青弋江、青山河、西河、黄浒河、裕溪河等主要河流13个控制断面纳入市级生态补偿范围,实行“双向补偿”,当断面水质超标时,责任县(市)区、开发区支付补偿;断面水质优于目标水质时,责任县(市)区、开发区获得补助,完善了地表水生态补偿机制。
全面加强地表水断面水质监测预警。每月对长江、漳河、青弋江、青山河、西河、黄浒河、裕溪河等主要河流开展水质监测。对水质不达标断面,及时发出预警,督促属地政府排查污染原因,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全力改善辖区内水环境质量。
探索建立水环境治理“芜湖模式”。在“一城一主体”原则基础上,创新“厂网河湖岸”一体化治水模式,完成6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新建成1座日处理6万吨污水处理厂(一期3万吨/日),完成64个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启动125公里长的污水主干、次支管网建设,4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27.5万吨的扩能项目进展顺利。
稳步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2019年,该市启动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配合生态环境部完成长江干流芜湖段入河排污口无人机航测及人工核查。2020年3月及6月,对生态环境部排查出的1600个排口进行了取样监测工作,同年10月对开展了入河排口溯源及有关整治工作。
深入推进落实河湖长制。围绕河湖长制六大任务,相继开展河湖“清四乱”、长江黄砂禁采管理、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河湖划界、入河排污口监管、黑臭水体治理、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长江干流岸线整治、船舶港口污染治理等专项行动,河湖面貌焕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