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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扎实推进筼筜湖综合治理激活城市生态“密码”

发布时间:2020/12/14
来源:振兴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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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筼筜湖位于厦门岛西部,水域面积1.6平方公里。20世纪70年代,筼筜湖因大规模围湖造堤和城市污水直排,湖水变黑发臭,鱼虾几近绝迹,成为令人望而生畏的臭水湖。80年代末,厦门提出“依法治湖、截污处理、清淤筑岸、搞活水体、美化环境”20字方针,开始持续推进筼筜湖生态综合治理。经过30余年的不懈努力,如今的筼筜湖已变成水清岸绿、鸟语花香的“城市会客厅”,成为厦门特区建设高颜值生态花园城市、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实践范例。

  超前谋划,32年前就有河长制雏形。早在治理之初,该市就明确“市长要亲自抓治湖”,并建立综合治理机制,组建由多部门和专家组成的筼筜湖治理领导小组,层层织密责任网。这一做法堪称河(湖)长制、党政同责的雏形。在此后的四轮大型综合治理中,厦门历届市委市政府一直把筼筜湖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持续强化组织领导,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湖长(河长)制体系建立,把所有水体纳入监管,也将责任层层压实。2018年3月,厦门市实行双总河长制,市委书记、市长共同担任市级总河长,强化了“治水”工作的党政同责。

  统筹兼顾,红树林成了生态修复的“功臣”。历届厦门市委市政府按照源头控制、中间减排、末端治理的科学管理思路,精准落实落细“20字方针”,持之以恒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以空前力度推进筼筜湖综合治理,累计投入资金约11.3亿元,一条符合厦门城市实际的生态修复、环境保护治理之路越走越踏实。现在的筼筜湖水质已达到或优于海水水质四类标准,部分指标达三类标准,水体复氧能力增强,生物多样性不断增加,各种鸟类成群,多种珍稀保护生物在湖区频繁出现。

  依法治湖,湖区保护全方位升级。今年5月1日开始,《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保护办法》正式实施。根据新办法,筼筜湖实现了由点到面、由水下到岸上、由管理到保护、从自管到共治的转变,迎来全流域治理和保护的全方位升级。针对存在的问题,新办法对湖区内鸟类保护、红树林保护以及垂钓管理做出具体规定。比如,湖区保护机构根据水域特点和安全条件,可以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垂钓区。同时明确垂钓区外禁止垂钓,拒不整改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共建共治,首批“市民湖长”来助力。为推动共治、共管、共享的理念深入人心,号召全民参与筼筜湖生态文明建设,今年4月,厦门市从众多热心公益事业、具备一定专业素养的应聘者中聘用3名“市民湖长”,引发社会积极反响。“市民湖长”的岗位属志愿服务性质,没有劳务报酬,主要负责湖区日常巡查,发现涉水相关问题,收集和反映市民群众意见、建议以及湖区治理、保护相关信息,宣传湖区保护政策,带动更多居民爱湖护湖。此外,“市民湖长”还参与打击非法捕捞、非法垂钓行动以及湖区考评、考核工作。

  根据厦门市环保部门监测报告,2019年筼筜湖湖区水体无机氮、活性磷酸盐与2015年同期相比,分别大幅下降49.3%和39.6%;近年来,湖区累计发现游泳生物63种,浮游植物123种,浮游动物73种,底栖生物14种,并发现小型鲨鱼、海龟、中华鲎、栗喉蜂虎等多种珍稀保护生物,湖区水体生态稳定性逐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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