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地处福建省西北部,县域面积1540平方公里,总人口14.1万,是第一批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也是福建唯一集世界自然遗产、世界地质公园、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中国十佳魅力名镇,年接待游客600多万人次。多年来,泰宁县致力于把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坚持旅游兴县战略不动摇,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创造了全国第五个县域旅游发展模式——“泰宁路径”。特别是近年来,依托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发展全域旅游上大胆探索、先行先试,走出了一条生产发展、生活改善、生态优良的绿色发展新路子。

图1 泰宁大金湖
健全生态补偿基础制度
创新规划管控机制,制定泰宁国家生态主体功能区建设示范试点规划,将全县功能区划分为重点建设区、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3大类11小类,初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670.5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43.54%,居全省第二位,将全县的生态资源置于更为规范、严格、永久的保护之下。
创新生态投入机制,建立环保投入随财政收入增加逐年同步增长等保障机制,并在全省率先依法征收风景名胜区资源有偿使用费,专门用于景区生态资源的保护管理。
创新考核评价机制,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年度综合工作考评,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全域生态旅游生态产品市场化改革等制度,层层压实生态责任,形成生态发展的导向。

图2 上清溪漂流
创新生态保护补偿模式
守好“青山”,从源头上保护林木资源,主动将年度林木采伐指标从原来的20万立方米,逐年缩减至5万立方米以下,县财政每年直补近千万元实施“禁柴改燃”,并在全县范围内推行“禁柴烤烟”,全县森林覆盖率接近80%,森林蓄积量年均增长6%。
护好“绿水”,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探索形成“河长制+渔业合作社”“河道专管员+公司团队”等管理模式,激发群众治水、护水热情;推行“河长+河道警长”、路河联治等模式,在全国发出首张“生态环境修复失信令”,全省发出首份“护河令”,并大力推动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加快构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
管好“村头”,全面推进以农村污水处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率先探索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获得水利部肯定。
改革生态损害赔偿执法
从单一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整合执法力量,集中执法权限,挂牌成立生态综合执法大队,抽调环保、旅委会、国土、住建、农业、林业、水利等7个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实行“集中办公、统一指挥、统一行政、统一管理、综合执法”,管辖受理生态环保行政案件,着力解决生态执法领域职能交叉、多头执法问题,推动生态违法案件从“九龙治水”转向“攥指成拳”,取得“1+1>2”的执法效果。
从各自为战向多方联动转变,聚焦生态案件立案、查处、检察、审判等环节,建立生态执法大队、生态公安、生态法庭、生态检察“四方联动”生态执法机制,统一部署执法行动、调配人员装备、通报行动进展、发布惩戒信息,推动生态执法无缝对接。
从单纯惩治向多赢格局转变,推行修复性生态司法,建立复绿补植与管护、绿色公益社区矫正基地、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机制,以“补植令”“修复令”等方式,责令被告人在案发地或指定区域补种林木、恢复植被,实现法律惩戒、群众受益、生态保障“三赢”局面。2017年,全省首份“生态修复令”在泰宁发出并得到有效执行。
探索生态经济补偿路子
走旅游主导型发展路子。巩固提升全国第五个县域旅游发展模式—“泰宁路径”,把发展旅游这一“无烟产业”作为保护环境的最大举措,严格执行“三限”(限制规模化畜牧业、小水电开发、石板材加工)等产业发展政策,着力做好“旅游+”文章,开发滨湖休闲、古城开发、乡村旅游、高山安养等“四大板块”,重点培育森林康养、特色民宿、影视文化、研学旅行、运动休闲等“五种”业态。目前,全县以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超全县GDP的1/3,旅游收入在农民纯收入构成中占1/4,旅游从业人员占全县总劳动力的1/5。
走城市宜居化建设路子。将生态发展理念贯穿于城市建设全过程,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县城规划区面积100%完成了控制性详规,交班交规划、接班接规划。坚守一种风格建到底,在全县推广以“粉墙、黛瓦、坡顶、翘角、马头墙”为基本元素的“杉阳明韵”建筑风格。推进“小县大城关”建设,被列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第二批全国试点县。
走生态带动式富民路子。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抓手,探索“旅游+扶贫”“生态+扶贫”等模式,精心培育“五朵金花”旅游专业村,生态旅游带动脱贫人口占全县脱贫人口总数的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