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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持续推动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

发布时间:2020/05/29
来源:振兴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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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强化水环境目标管理,改善安徽省水环境质量,安徽省近日出台《2020年度水环境生态补偿实施方案》,继续开展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第三轮试点工作,稳步实施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全面实施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滁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和沱湖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建立健全以市级横向补偿为主,省级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

  补偿以财政转移支付为主,上下游地区按照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条款支付补偿资金。其中:省财政每年安排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2亿元,安排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1.32亿元,统筹安排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和沱湖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1.6亿元,安排滁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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