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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州四湖流域国考断面消除劣五类水体3县市获生态补偿奖励1803万

2020/05/29 振兴司

  近日,湖北省荆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秸秆禁烧工作视频会通报称,《荆州市四湖流域水质考核和生态补偿试点暂行办法》已实施一年,四湖流域水质得到大幅改善,国考断面消除劣五类水体,四湖总干渠沿线3个县市区经考核获得1803万生态补偿奖励。

  四湖流域是江汉平原重要的组成部分,流域河网纵横,人口密集,水环境污染形势严峻。2019年1月1日起,荆州市正式实施为期两年的《荆州市四湖流域水质考核和生态补偿试点暂行办法》,建立四湖流域跨界断面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在四湖流域设置了53个监测考核断面,每月监测、每季度考核COD、氨氮、总磷三项因子。每年,市政府专项列支1000万元、四湖总干渠沿线6个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别缴纳1000万元,作为四湖流域水质考核和生态补偿奖励专项资金。根据四湖总干渠沿线6个县市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情况,市政府按照“受益者补偿、损害者赔偿、保护者受偿”原则,对水质改善地区进行年度生态补偿奖励,以调动四湖流域沿线地方政府保护水生态环境的积极性,确保四湖总干渠水质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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