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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制定规上工业企业达产增产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23/04/28
来源:振兴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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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哈尔滨市出台《推进规上工业企业达产增产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提出在省奖励的基础上,哈尔滨市对产值同比增量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增量的1%给予市级奖励。每季度每户企业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执行期至2023年6月30日。同时明确申报该奖励政策的企业需是在哈尔滨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符合国家和哈尔滨市能耗、环保、安全、守信等要求。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制度规定、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予奖励。对当季产值同比增量超过5000万元以上(不含5000万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在规上统计库内均可申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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