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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印发《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启动国有林场改革。总体目标是:2017年年底前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主要任务,改革过渡期为5年。到2020年,全省国有林场森林面积增加200万亩以上,森林蓄积量增长5000万立方米以上,森林(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提升;富余人员基本安置,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国有林场数量整合40%以上,基本形成功能定位明确、层级清晰有序、人员精简高效、森林管护购买服务、资源监管分级实施的林场管理新体制。
国有林场改革采取“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的办法,已经选择了13个县份先行开展试点,分别是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大安市、梨树县、伊通县、东丰县、东辽县、九台区、磐石市、汪清县、通化县、长白县、临江市。
(产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