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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近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印发《关于支持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大农业政策性金融对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的支持力度。
《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支持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的重要意义和职责使命,牢牢把握欠发达地区、革命老区、边境地区、生态退化地区、资源型地区、老工业城市等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的工作重点,加大支持力度,助力特殊类型地区持续增强内生发展动力,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意见》要求,要加大支持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政策倾斜力度,实施差异化支持政策,创新金融服务模式,统筹做好合规管理和风险防控,要加大对《“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明确的试点示范和重点园区的支持力度,大力支持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和县城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建设。
《意见》明确,要加强组织保障,健全总行和省级分行协同机制,精准对接专项政策、重点领域和重点客户,积极推动特殊类型地区重大项目加快落地。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联合有关部门,持续推动落实《“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形成“十四五”时期推进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的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