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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印发《“十四五”老区苏区振兴发展专项规划》

发布时间:2022/03/29
来源:振兴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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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精神,近日,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福建省“十四五”老区苏区振兴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范围包括全省69个老区苏区县(市、区)。规划期为2021-2025年。计划到2025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5%左右,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7%以上,老区苏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巩固拓展,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迈出重要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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