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精神,2021年9月29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铜川市陕甘边根据地照金革命旧址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共五章41条,从适用范围、旧址含义、工作方针、政府及部门职责、保护与管理要求、推动传承与利用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对陕甘边根据地照金革命旧址的保护、管理、利用予以规范,突出加大对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旧址的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