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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印发《关于新时代支持浙西南等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10/28
来源:振兴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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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精神,2021年8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新时代支持浙西南等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到202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总体达到65%;教育现代化指数超过70,基本实现乡镇通三级公路;居民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城乡收入比例缩小到1.9以内,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的浙江方案初步形成。到2035年,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取得系统性成果,革命老区与全省同步基本实现高水平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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