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7月9日,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印发《新时代中国证监会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将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全力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经济社会振兴发展。《意见》提出,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新三板挂牌融资,用好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政策;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普惠金融改革,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创新创业企业、绿色企业等在交易所市场发行债券;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优化整合赣南等原中央苏区资源;支持私募投资基金等社会资本在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投资;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利用期货市场推动产业振兴发展;鼓励系统单位、行业机构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推动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特色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