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决策部署,广西壮族自治区积极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对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四类家电实行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活动由自治区商务厅、发改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等四部门联合发起,每个地市设2-3家以旧换新家电销售企业点,全区设1-2家旧家电拆解处理企业点,消费者将旧家电送交中标销售企业并购买新家电时可享受补贴政策。对农村消费者送交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城镇消费者送交旧家电并购买Ⅱ级能效以上新家电的,按不超过新家电销售价格的8%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自2019年6月起至12月1日,活动已覆盖全区14个设区市,17家家电销售企业的150个门店参与,为畅通资源循环利用、促进消费升级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