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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于去年9月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沙新区等6个区域正式启动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于今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铺开。这项改革在推动政府信息资源整合、行政审批效率提升、加快市场主体催生和经济转型升级等方面已经成效初显。
一、改革内容
广州市经过充分调研和反复论证,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确定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内容,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保证改革内容符合实际、贴近民生,增强了改革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有效性。
一是实行工商登记注册与经营项目审批相分离的登记制度。仅规定从事金融、电信等涉及国家安全等特殊行业,先办理前置许可审批手续后,再领取营业执照。其他商事主体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经营项目活动;需要从事许可经营项目活动的,到相关部门办理许可审批手续后开展经营活动。
二是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企业申办设立登记手续时,允许“零首付”先领取营业执照,资金到位后,再向工商部门申报资金实缴情况,提交验资报告。
三是实行住所登记与经营场所申报制度,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有投资关联关系的企业,或区(县级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业园、科技园等专业园区,在同一地址可登记为多家企业的住所。同时,企业在所属行政辖区增设经营场所的,不需申领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但应当向工商部门报送经营场所信息。实施商事登记改革后,不再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作为申办营业执照提交的材料。
四是取消营业执照年度检验制度,实行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制度。商事主体每年在指定时间通过互联网申报上一年度经营情况,由工商部门将有关信息公示在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
五是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将连续两年不按时提交年度报告、不在核准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商事主体,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形成对商事主体有效的市场约束和社会监督。
六是建立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和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
七是全面推行网上登记服务,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发照、网上查档的电子化登记管理模式。
二、做法及成效
一是强化领导,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成立市领导牵头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充分发挥了牵头抓总、组织协调的重要作用。各区、县级市也相应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的商改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了人财物的保障。
二是总体规划,保证改革举措科学可行。制定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办法、信息平台运行管理规则等一系列改革配套文件,一方面符合并细化了中央和省的改革精神,另一方面也符合广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思路清晰明确,举措行之有效,得到了广大群众和投资者的认可。
三是简化流程,大力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对企业登记前置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前置审批事项由101项压减为18项,精简比例近82%。通过大幅度清理前置审批事项,优化审批业务流程,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各部门职责,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企业申领工商营业执照的时间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最快可在申办当天领到营业执照。
四是优化环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清理前置审批事项、实施工商登记注册与经营项目审批相分离制度、注册资本认缴制度、住所登记与经营场所申报制度等一系列改革新举措,放宽了市场准入限制,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了全市经济增长。特别是全面实施改革以来,新增商事主体数量呈现出“井喷式”增长的趋势,今年1季度全市新增商事主体5万户。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各项措施,简化了审批流程,方便了企业办事,特别是缓解了企业在注册资本、场地租赁等方面的资金压力,减轻了企业负担,极大激发了资金运转的活力和有效利用率,受到了广大企业主、特别是创业者的普遍欢迎。
五是完善机制,推进后续监管全覆盖。全市改革坚持信用约束、企业自律、政府监管多管齐下的机制,推动后续监管工作落实到位。一方面,建立了商事主体信用公示制度、年度报告制度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全面公示商事主体登记、申报、年度报告、经营异常、行政处罚及荣誉情况等信息,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企业自律;另一方面,全市实现了商事登记机关、许可审批和监管部门间的信息实时共享,大部分部门制定了与改革相配套的后续监管办法,形成了较有力的后续监管链条。
六是创新载体,探索行政审批服务新模式。努力构建行政审批服务“一二三”新模式(即“一条高速路”、“两个信息平台”、“三大创新应用”),推动广州行政审批工作跨入移动互联时代。即:构建了连接40个横向部门的信息“高速路”,较好解决了长期困扰行政审批改革的“信息孤岛”问题;构建了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和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推动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在全国首创了二维码标识、具体经营项目自助生成器、广州商登易等应用,拓展了行政服务的深度和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