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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启动以来,宁波市政府与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工作,出台《关于印发宁波市“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与各县(市)区签订服务业发展责任状,服务业发展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大宗商品交易的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新进展。改革单一的大宗商品交易体制,建立物流、金融和信息“三位一体”的大宗商品交易体系。同时,按照统一品牌、规划、政策、规则的要求,打造统一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体系。创新大宗商品交易制度,成立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开展以服务于大宗商品现货贸易,辅之以为经营企业提供风险管理工具的即期现货交易和现货连续交易。2011年11月宁波市大宗商品交易所正式运营,交易所已成功招募50家创始交易商,近200家企业有意向近期入市交易。成功申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积极引进央企和有实力的电子商务企业,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浙江余姚中国塑料城网上交易有限公司”成立,完成《支付业务许可证》申报,积极筹建中国塑料城建设资金结算中心。
二是现代港航物流合作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成效。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建设取得新突破,宁波港集团参股舟山港务集团。大力推进浙江港口联盟建设,与上港集团、温州港集团签订了合资合作框架协议,共同经营温州港七里港区。推进港航物流模式创新,积极开展甩挂和双重运输模式。积极培育国际中转等新型物流业态,创新海铁联运合作机制。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大力完善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口岸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积极推进口岸中介服务市场公开透明和中介服务业信用管理。加快智慧物流发展,编制《宁波市智慧物流试点实施方案》,制定《宁波市智慧物流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三是现代行销贸易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突破。构建第三方家电公共服务平台,为量大面广的家电企业提供综合性专业服务。慈溪市构建了采购、售后、物流、信息和设计研发等服务平台,提升了家电产业竞争优势,拓展了家电的产业链。探索在梅山开展汽车整车进口口岸业务。以宁波保税区为主体加快建设宁波国际贸易示范区,按照“前店后仓”合作模式,实现企业在宁波保税区内完成报关、仓储、配送等环节,在国展中心进行展览展示,交易区成功引进了21家重点企业和上千个进口葡萄酒品牌。
四是地方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取得新提升。批准设立的69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共为7387家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担保总额155.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81.6%、66.9%。积极推进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建设,促进农村金融资源的创新壮大,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和保险互助社试点,并获得银监会和保监会批准。积极推进宁波市首创的无抵押无担保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活动,不断扩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覆盖面和业务量。积极推进直接融资,宁波海运、宁波交投等通过发行可转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方式募集资金32.2亿元。出台成立总额为10亿的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促进国内外优质资源向宁波聚集。大力推进村镇银行建设,目前宁波市已有13家村镇银行。
五是企业转型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提高。出台了《宁波市重点优势总部企业评价激励实施办法》等总部经济发展配套政策性文件,评选了首批100家市优势总部企业。制订了《关于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着力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评选了18家市级服务业产业基地,有4家被评为第二批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开展了“省、市名牌”等先进企业评选奖励工作,共发布服务业地方标准12项,推进了8个服务业标准化重点项目。大力加快文化产业的改革和发展,组建了宁波出版发行集团、宁波演艺公司和宁波网络公司。象山影视文化产业改革深入推进,以影视产业核心区为龙头、影视休闲居住、旅游三位一体的规划编制工作已初步完成。
六是要素保障的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成果。进一步创新城区工业用地“退二进三”发展服务业政策,在不改变用地主体,不重新开发建设、不违规的前提下,允许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来兴办现代服务业。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3315计划”的意见》,明确引才目标、引进对象、引才举措和政策保障。推进“人才特区”建设,制订了《关于在宁波国家高新区、杭州湾新区建设人才特区的若干意见》,提出“人才特区”建设的标准、举措和保障,着力推进我市“人才特区”试点工作。
七是服务业统计制度改革取得新进步。发布了《关于完善宁波市服务业统计制度的补充意见》,同时将服务业统计工作纳入了部门年度考核,下发了《宁波市服务业统计工作考核办法》。目前已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科学统一、规范可行的服务业统计制度,基本形成了覆盖全行业、政府统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齐抓共管的服务业统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