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州市扎实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各项任务,取得了较好成效,服务业实现增加值7567.5亿元,增长11%,占生产总值比重达61.5%,服务经济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
一、坚持先行先试,探索服务业市场化方向
制定《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落实专项资金,先后安排968万元支持90所民办学校。与伯明翰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签署合作协议,与香港科技大学签署合作备忘录,探索合作办学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广州出版社等26家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和广州杂技团等8家文艺院团全部转制为企业,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卫生服务,截至2011年底,批准设立了5家民营医疗机构、1家港资门诊部,民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所,形成了多种所有制形式协同发展的局面。改制上市大力推进,广州控股、广百股份、越秀地产进入2011年中国上市公司500强,广州控股整体上市和增发融资方案已公布,东方宾馆重组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广州港等一批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岭南集团、广百集团和友谊集团成为首批规范董事会建设企业。制定《广州市优化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政策的实施意见》、《广州市民营企业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配套政策,拓宽民营服务企业融资渠道,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2011年共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5090万元,缓解了部分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二、坚持土地集约,推动服务业集聚化发展
大力推进服务业集约用地,集约型服务业发展模式广泛应用,服务业集聚发展趋势明显。广州TIT创意产业园、太古仓创意产业园、羊城创意产业园、信义会馆、珠江·琶醍文化创意区等一批文化创意项目,成为“退二进三”的典范。珠江新城金融商务区聚集50家金融机构总部和地区总部,约占全市金融机构数量的1/4,成为全市金融机构最集中的区域,金融聚集效应显著增强。广州金融创新服务区聚集了近20家股权投资机构,初步建立起集科技信贷、股权投资、科技保险、科技担保为一体的金融综合服务体系,将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综合性金融创新实验基地。一批新商圈不断崛起,天河路商圈成为广州零售商业黄金大道,并与珠江新城呈连片发展态势;白云新城、番禺新城、广州大道北、江南西路等地区正在成为新兴的区域级商业功能区。
三、坚持资源整合,推动服务业一体化发展
召开广佛肇金融合作第二次联席会议,研究推进三地通存通兑、互设分支机构等工作。目前已有汇丰、恒生、东亚、永亨等4家港资银行和广州银行、光大、民生、中信、浦发、华夏、兴业、湛江商业银行、东莞银行等9家股份制银行,以及三水珠江村镇银行免收广州佛山之间的行内汇兑和存取款手续费。中国银行在广东省内(不含深圳)实现了行内存取款免手续费和汇兑免费。深发、广发、招商、中信、民生、光大、浦发、华夏和兴业等9家银行实现广州佛山间的跨行汇兑和存取款。推动广州佛山通信同城化,基本实现通信资费一体化的工作目标。
四、坚持开放合作,推动服务业国际化发展
加快推进与港澳产业和规则合作,在粤澳、粤港合作联席会议框架下,成立穗澳、穗港合作专责小组,并签署了《关于穗澳共同推进南沙实施CEPA先行先试综合示范区合作协议》和《关于穗港合作推进南沙新区发展意向书》,为进一步推动实施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奠定了坚实基础。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签署《广州香港文化创意产业合作框架协议》,推动穗港文化产业合作。目前,香港金融机构已在广州设立了9家分行、4家代表处,以及港资独资的港龙旅行社。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南沙保税港区、广州开发区保税物流园区成为全市服务业对外开放重大平台。中新广州知识城建设加快推进, 广州知识城合资公司批准设立,召开中新广州知识城第一次联席会议和新加坡-广东合作理事会知识城项目工作委员会工作会议,推动中新双方深度合作。服务外包加快发展,出台《关于广州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管理的通知》,使广州成为最早使该政策具有可操作性的示范城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