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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栅洁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 围绕当前经济形势及宏观政策落实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在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一周年之际,5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围绕当前经济形势、有关行业运行新特点新变化新趋势以及宏观政策在微观层面落实情况,听取意见建议。郑栅洁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十五五”规划《纲要》各项任务,用好用足宏观政策,推动科技自立自强、产业链自主可控,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积极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同时,扎实做好民营经济促进法贯彻实施,加强民营经济领域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政企协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中俄投资合作委员会秘书长第21次会议在京召开
5月18日,周海兵副主任与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部副部长伊利乔夫在京共同主持召开中俄投资合作委员会秘书长第21次会议,协调推动两国投资合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等相关政府部门,俄驻华使馆以及中俄有关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5月份新闻发布会
5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5月份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李超出席发布会,介绍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动出台的系列政策文件以及“夏季达沃斯论坛”有关活动安排,并就宏观经济形势、迎峰度夏电力保供、粮食安全、“六张网”建设、外资、“人工智能+”行动、具身智能领域高质量发展、中国品牌日等方面问题,回应媒体关切。
关于印发“法治护航民营经济”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法治护航民营经济”行动方案》。该行动开展时间为2026年5月至12月,之后转为常态化工作持续推进。方案提出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园区进机关等活动、扎实推进配套制度建设、切实提高法律实施成效、加强经验成效总结推广、健全法律实施长效机制等重点任务,并提出开展法律内容宣传解读、建立健全配套政策体系、建立问题线索收集机制等18项具体举措。
一图读懂 | 国务院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
为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有力支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围绕该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出了“一图读懂”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一周年(宣传海报)
2026年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迎来实施一周年。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为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提供了法治保障。当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一周年(宣传海报)。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推动消费侧新模式新业态新场景创新发展,实现更高水平、更大范围新能源就近消纳利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提升生态保护补偿综合效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到2030年,生态综合补偿机制更加完善,生态保护主体获得感有效提升,重点区域绿色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增强,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保障。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根据通知,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举办时间定为6月15日至21日,活动主题是“节能新起点 低碳向未来”。全国低碳日举办时间定为6月17日,活动主题是“绿色转型 全民同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典型案例(第一批)
今年5月20日是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一周年,为展现贯彻实施法律的工作成效,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和以案释法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典型案例(第一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连续向多省调运中央救灾物资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连续向多省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各地做好灾后应急恢复工作。5月19日,紧急安排3000万元,支持贵州省应对严重洪涝和地质灾害;5月20日,紧急安排5000万元,支持湖南省应对严重洪涝灾害;5月21日,安排5000万元,支持广西壮族自治区应对地震灾害。资金将重点用于受损道路、桥梁、水利、供水等基础设施,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应急恢复建设,推动各地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向贵州紧急调运中央防汛抗旱物资支持做好防汛抢险工作
5月17日,按照国家防总办公室调令,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紧急调运编织袋64万条、复膜编织布25万平方米、长丝土工布53万平方米、大流量排水泵3台,支持贵州省做好防汛抢险工作。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向广西调运中央救灾物资支持做好地震、洪涝灾害救灾救助工作
5月18日,根据广西柳州市5.2级地震及部分地区洪涝灾害救灾救助工作需要,按照应急管理部调运指令,国家粮食和储备局迅速组织相关储备库向广西调运帐篷、折叠床、折叠桌凳、夏凉被、毛巾被等1万件中央救灾物资,全力支持当地妥善做好受灾群众紧急避险、转移安置和救灾救助工作。
推动生态综合补偿行稳致远谱写绿色发展时代新篇——《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实施方案》专家解读文章之一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首席专家,生态环境补偿研究中心主任刘桂环发表署名文章《推动生态综合补偿行稳致远谱写绿色发展时代新篇》表示,生态保护补偿是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关键路径,是落实生态保护权责、调动各方参与生态保护积极性的重要制度抓手。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实施方案》,为各地探索和推进生态综合补偿指明了方向。
生态综合补偿的“综合”之处——《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实施方案》专家解读文章之二
中国生态补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靳乐山发表署名文章《生态综合补偿的“综合”之处》表示,我国实施生态保护补偿20多年来,已经在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等8个重要领域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点区域开展了大量的生态补偿,中央财政每年投入2000多亿元、地方财政每年投入600多亿元来实施各类生态补偿项目,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政策,使中国成为世界上生态保护补偿政府资金投入最多、项目规模最大、覆盖领域最广的国家。与此同时,统筹协调各类生态补偿政策的必要性,以及提高生态保护补偿综合效益的重要性都日益增强。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共同印发的《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实施方案》在这些方面做了部署,这是继2024年颁布《生态保护补偿条例》之后国家层面关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的最新政策,将推动我国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提质增效,更上一层楼。
推动生态综合补偿行稳致远谱写绿色发展时代新篇——《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实施方案》专家解读文章之三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农村经济与地区业务部主任王才君发表署名文章《推动完善多元化补偿机制研究设立生态保护补偿基金》表示,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印发《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实施方案》,这是继2024年4月《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正式施行后,我国在生态保护补偿领域推出的又一重要制度文件。《方案》以制度创新推进市场化补偿,提出“探索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基金”,旨在坚守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核心原则的基础上,拓宽补偿资金渠道、激活社会资本参与、健全市场化多元化补偿机制。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 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史育龙与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四部副主任、副研究员连欣联合发表署名文章《聚焦群众急难愁盼 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表示,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关键是让长期在城镇就业生活的人更好融入城市、共享发展成果。“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全面推进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聚焦未落户常住人口在教育、住房、社保、医保、就业、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急难愁盼,提出一系列增量政策、细化举措和实施要求,标志着朝解决这一问题迈出了新步伐,将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经济循环畅通产生重要推动作用。
因地制宜促进未落户常住人口同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研究员高国力与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政策研究部主任、研究员鲍家伟联合发表署名文章《因地制宜促进未落户常住人口同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表示,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促进未落户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同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目标,从重点任务、支撑保障、组织实施等方面,对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作出系统部署。
优化“随人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刘旭与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索浩宇联合发表署名文章《优化“随人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表示,推动公共服务“随人走”,是顺应人口流动发展规律、优化民生保障制度设计的重大政策取向,旨在通过打破地域与身份界限,加快实现常住人口同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对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作出部署。《意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在要素配置、共建共享、协同经办三个层面协同发力,推动公共资源配置与常住人口规模相匹配、公共服务制度与人口跨域流动相衔接、服务经办方式与服务接续享有要求相适应,持续优化完善“随人走”的政策支撑和要素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