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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车辆产品同一型号判定技术条件》
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车辆公告产品的扩展、变更,科学确定检验项目,减少重复检验,优化车辆公告产品数据库管理,我委起草了《车辆产品同一型号判定技术条件》(以下简称《技术条件》)。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技术条件》的意见,现将《技术条件》在网上公布,欢迎关心汽车行业发展的各界人士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06年4月28日前将意见或建议反馈我委(产业政策司)。
    联系人:张国振、卢希
    联系电话:010—68535585/86
    电子邮件:vehicle@ndrc.gov.cn
    传真:010—68535587

 

    附件:《车辆产品同一型号判定技术条件》
  

产业政策司
二〇〇六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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