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三审循环经济促进法
8月25日下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分组审议循环经济促进法草案(第三次审议)。参加审议的大部分常委对《循环经济促进法》立法的必要性非常认同,对6月25日第二次审议后的修改稿给予充分肯定,对立法的迫切性十分理解,并纷纷表示: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性决策,是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大家普遍认为循环经济促进法草案的内容适合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初级阶段的国情,体现出循环经济立法的阶段性特征,该法案经两次审定已经成熟,希望在这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尽快颁布实施。会上,有些代表对草案个别条款提出了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代表们希望国务院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加紧研究制定配套法规。我委环资司、法规司有关人员列席了6个小组的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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